山东青岛一女律师家中被害,其15岁女儿有重大作案嫌疑,为何?
这是一个十分典型的女杀母案件。它说明了什么?
一,什么原因使其起杀意?从小的娇贯,溺爱,使其养成了唯我独尊的性格,对妈妈的严厉容忍不下。
二,自小溺爱,一顺百顺,半点抗打击能力没有,在遇到妈妈批评后产生敌对思维。
一切的一切都是从小溺爱的祸根。过去有"娇养糟养"之警示语。时代发展了,生活条件好了,对孩子的教育刻不容缓,绝不能让宝宝放任自流,脱离现实生活地成长。应从小培养宝宝的劳动能力,抗打击能力。该让孩子做的事,必须让他去做,看到他的错误时就应批评他。让孩子从小就有劳动体会,从小就受过批评。以期达到长大后能够适应生活的目的。
教育孩子,应方法得当,使其充分理解和接受。
这个案件目前警方还在审理之中,但是据网上流传的消息显示,死者女儿作案的可能性较大!
死者是一名女性,今年45岁,在山东青岛某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,她在跟丈夫离异后就带着15岁的女儿生活。据网上流传的消息显示,5月23日晚,15岁的女儿以给母亲按摩为由,并趁其不备用绳子从母亲背后将其勒死,然后将遗体装入行李箱中,并反锁家门与装在行李箱中的母亲遗体待了两天一夜。
而女律师同事见女律师2天没上班,就去她家看明情况,随后发现有异常便报了警,目前警方对此案正在调查之中。
而据网上的消息显示,作案用的绳子是女儿提前准备好的,并且在案发前一天女儿便有了加害母亲的想发。而她的作案原因仅仅是因为母亲平时对她太过严厉,至于让他动了加害母亲的想法,并最终犯下了滔天大错。
这是一个家庭悲剧!母亲生养女儿15年,竟然落下这样的结局,可悲、可叹!女儿处于青春叛逆期,而母亲也处于更年期,在这种情况下,两者之间可能很容易就会产生矛盾,如果此时有人能从中调和一下,估计这个案件就不可能发生了,但是偏偏女律师是位单亲妈妈,以至于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!
这个问题,不是当不当律师的问题,而是现在的孩子逆反心理越来越严重!
又是一个未成年!关于未成年犯罪的文章我写过,也在网上发表过,还好人大会有代表提议要将未成年人的犯罪年龄降到12—14岁,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现象!
和这次案件相似的,我身边就有雷同的案例……
我们相当严厉的英语老师,和自己的丈夫辛辛苦苦把独子抚养成人眼看着将要大学毕业,就在大二末端,家中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...
因为是独子,孩子在上学期间大手大脚惯了,经常向家里要钱,但是钱依旧不够他在外开销。当此次回家再次向他母亲要钱时,遭到了母亲的极力反对和呵斥,并循循教导他在外要如何做人、如何学习和如何生活,给他讲了一大堆道理。
但这个孩子早已听不进去,从厨房拿了菜刀出来举刀就砍,我的老师倒在血泊中,此时在他家串门的姑姑闻声过来进行阻拦,但也被侄儿砍伤!
孩子跑了,母亲死了,姑姑伤了,邻居发现后帮忙报警做了善后处理,孩子逃之夭夭...
通缉令遍布各地,十几天后,这孩子胡子拉碴,饿的精神恍惚,骑个破自行车,终于在省内一段高速公路上被巡警发现,送往当地警局。
故事很悲催,结局很伤人。好端端的家庭就这样破碎,老师的丈夫也极为无奈...但这怪谁呢?我们是不是要考虑一下自己对孩子的教育方式是否正确?就像本提问中提到的,并不是当不当律师的事,也不是当不当老师的事,问题的关键是,是否做到了从小教育好孩子!
是,我们经常说孩子有逆反期,但并不只是这个孩子有逆反期,而是都有,但别人为什么会是个听话的孩子?这能不令我们的家长朋友们深思吗?
多行不义必自毙,如果是不要天理不要良心,如果就是为了钱利用自己的便利而故意害人,就该有这样的下场。好坏人都是人,好人值得尊敬,坏人就该得到报应,如果律师为了钱就帮扶坏人而害好人,叫助纣为虐,也可以说是知法犯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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